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房屋所有权人赵春芳、范淑华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7:59 作者:吴双 点击:
字号: 分享:

  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赵春芳、范淑华将920031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县绥棱镇西北街一委002;房屋建筑面积:34.40平方米,规划用途:非成套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绥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