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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09:09:11 作者:吴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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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绥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不动产权利人节秀明的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因不动产权利人节秀明已经去世,兹有申请人刘芳前来申请位于绥棱林业局林祥景苑六号楼三单元三0一室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坐落(名称):绥棱林业局林祥景苑六号楼三单元三0一室;登记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原因: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坐落的转移登记的事项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绥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455-44519805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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