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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人玄红哲、李春子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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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玄红哲、李春子将上0012878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县上集镇大兴村2组;房屋建筑面积:123.47平方米;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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