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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换发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来源:

绥棱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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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和省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全面启动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为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的集中办理和换发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设立“评残日”开展集中鉴定。每个月的20日为我县集中评残鉴定日,集中换证期间鉴定机构暂设在绥棱林区人民医院(地址:绥棱林业局康乐街77号),绥棱县所有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纸质证件)的残疾人,不需要到县残联填写申请表,直接到定点鉴定机构现场填写申请表、医疗鉴定、照相等流程一次性办结。

2.更换、办理残疾证携带的相关手续。残疾人需携带二代残疾人证(更换第三代残疾人证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一年以上相关病历、监护人身份证(申办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时需要)等相关材料。在外地长期居住不便返绥的,残疾人需持居住证和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残联申请“跨省通办”服务,按照居住地残联要求重新评残定级。长年卧床不起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属可持相关材料到各乡镇、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残疾人窗口申请“上门办证”。

3.时间要求。办理时限截至20241231日,逾期仍未按要求申请换发的,县残联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残疾人证系统信息,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残疾人自负。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55-4639166



绥棱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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