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绥棱县城镇供水税费分离。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2名,采取消费者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2.经营者2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3.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听证参加人员9名,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参加。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3名,按报名顺序选取。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按时出席听证会;
5.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17:00时结束。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绥棱县党政办公中心二楼西侧(222)室收费股报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联系人:孙可联系电话:17683257273。
特此公告。
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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