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4年度适用)》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分类标准,绥棱县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统计如下:
(一)湿地13057.9468公顷。其中,森林沼泽4204.4413公顷,占32.20%;灌丛沼泽327.8333公顷,占2.51%;沼泽草地8022.4643公顷,占61.44%;内陆滩涂503.2079公顷,占3.85%。
(二)耕地168451.7610公顷。其中,水田60548.6898公顷,占35.94%;水浇地111.8283公顷,占0.07%;早地107791.2429公顷,占63.99%。
(三)园地725.0193公顷。其中,果园81.7083公顷,占11.27%;其他园地643.3110公顷,占88.73%。
(四)林地217656.348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212096.3189公顷,占97.44%;灌木林地1495.1851公顷,占0.69%;其他林地4064.8440公顷,占1.87%。
(五)草地5382.2578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5382.2578公顷。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831.7523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1689.9654公顷,占19.14%;村庄用地6971.3507公顷,占78.94%;采矿用地98.4993公顷,占1.11%;特殊用地71.9369公顷,占0.81%。
(七)交通运输用地4701.2637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58.8296公顷,占5.5%;公路用地1602.3115公顷,占34.08%;农村道路2837.9673公顷,占60.37;机场用地2.1553公顷,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47.7140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124.5059公顷,占18.40%;水库水面4102.6886公顷,占35.53%;坑塘水面2035.3415公顷,占17.62%;沟渠3078.4401公顷,占26.66%;水工建筑用地面积206.7379公顷,占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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