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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权人闫明、李海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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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不动产权利人闫明、李海峰将黑(2017)绥棱县不动产权第000936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该不动产权坐落位置:绥棱县绥棱镇立新社区1委龙腾盛世家园3号楼1单元302室;房屋面积:71.3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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