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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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权人张秀德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的声明
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张秀德将土地坐落:东风村四组;土地用途:住宅;用地面积:760.00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 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