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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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土地使用权人张志鹏将401155号的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土地坐落:绥棱镇车站街四委14组,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面积:237.20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的土地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