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领域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林草办函[2024]51号)要求,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对省林草局下发的《2025年省林草局开展主动问题监测线索》中编号19的毁草开垦问题开展了全面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经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绥化市绥棱生态环境局、绥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实地查验,符合销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绥棱县政府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问题整改情况
编号19问题点位位于绥棱努敏河自然保护区八一林场一般控制区,地类为草地,图斑面积1981平方米,经现地核实,实际违法开垦面积1890平方米。绥棱县林草局已依法对违法开垦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已全部执行到位;植被恢复坚持立行立改,由林场监督相关责任方完成土地平整,采取人工播撒草籽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已恢复草地地貌;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规定处理到位。案件查处、植被恢复、追责问责三到位工作全部完成,符合销号条件。
二、公示媒介:绥棱县政府网站。
三、公示日期: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8日
四、受理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
受理电话: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0455-4520126
通讯地址: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绥棱县繁华大街104号)
邮政编码:152200
电子邮箱:绥棱县林业和草原局slly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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