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职业技能行政许可证超期取消办学资格的公告
辖区内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黑龙江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下学校行政许可证超期,且并未办理延续业务,已失去办学资格。请于公告之日起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如继续违法办学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地址:绥棱县繁华大街306号人社局308室
联系人:冯秀霞
联系电话:0455-4625639
附件:绥棱县人社局取消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资
质名单(2所)
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附件:绥棱县人社局取消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资质名单(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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