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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人李博、孙艳双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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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房屋所有权人李博、孙艳双将0000236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该房屋坐落位置:绥棱县绥棱镇东南社区1委第四百货商店综合楼商服N104室;面积12.03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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