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绥棱县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

来源: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字号: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以及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我于2026年组织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经外业调查摸底、区片调整、区片地价测算等,目前已形成本次工作成果,为维护社会平稳安定,推动经济运行转好,保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法律效力,现发布公告对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30日(截至2026年8月27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寄或发送邮箱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自然资源局。

反馈意见地址: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白冰

联系电话:18724385888

邮箱:l464560406@163.com

附件:绥棱县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表



绥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8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