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燃气规范化使用专项检查
9月12日,由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县液化石油气站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餐饮企业开展燃气规范化使用专项检查,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第一”理念,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燃气事故。副县长赵锋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餐饮门店、小吃摊等用气场所,对燃气管道、阀门、报警装置等设施进行细致排查。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从业人员讲解隐患风险,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普及燃气设备规范操作、泄漏应急处置等安全常识。
赵锋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燃气使用台账,对辖区用气场所逐一登记,完整记录经营主体、燃气来源、检查情况、隐患整改、安全培训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追溯。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
绥棱县液化石油气站办公室负责人提示,餐饮企业及居民要规范使用合规气瓶,严禁使用报废、超期气瓶及可调式调压阀。燃气连接软管应当选用符合GB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国家标准的产品,长度不得超过2米,用气环境要保持通风良好,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一旦闻到燃气异味、发生泄漏,要第一时间关闭气瓶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联系液化气站专业人员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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